|

依據行政府環保署於86年5月21日製定飲用水管理條例所確認飲用水指供人飲用之水 並於87年2月4日製定飲用水水質標準其標準如下:
環保署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
一、細菌性標準:
| 項目 |
最大限值 |
單位 |
| 1.大腸桿菌群(Coliform Group) |
6(多管發酵法) |
MPN / 100毫升 |
| 6(濾膜法) |
CFU / 100毫升 |
|
2.總菌落數(Total Bacterial Count) |
100 |
CFU / 毫升 | |
二、物理性標準:
| 項目 |
最大限值 |
單位 |
| 1.臭度 |
三 |
初嗅數 |
| 項目 |
最大限值 |
施行日期 |
單位 |
| 2.濁度 |
四 |
自發布日施行 |
NTU |
| 二 |
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|
| 3.色度 |
十五 |
自發布日施行 |
鉑鈷單位 |
| 五 |
自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| |
中央飲水系統的設計 對於一定範圍內或建築物,由於不同使用點之飲水需求,採取中央供水、分點飲水之方式,可節省許多維修及更換之費用。 中央供水系統之設計首重供給飲用水之水質安全性,務必使每一飲用點均為符合飲水標準。再次為定期消毒、殺菌。 由於水處理技術的提昇與各地區進水水源品質不同,可被使用的處理方式有許多謹提供可行方式以供參考。
一.原水水質於100PPM以下者: 原水→泵浦→筒式過濾器→活性碳槽→微孔過濾器→紫外線殺菌器→使用點→迴流→紫外線殺菌器→原水儲存槽
二.原水水質於100PPM以上者建議RO逆滲透方式
中央飲水系統基本流程(水質於100ppm以上時)

|